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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2016年重点研究课题等申报办法

2016-07-01   

  一、重点研究课题

  (一)课题名称及要求

  一是“充分发挥政协委员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——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发展的动力研究”。要求着眼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,深入研究如何提高政协委员参与履职、参与协商的内在动力,探索和创新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的机制,推进市政协协商民主发展。

  二是“积极开展财政预算协商”。要求在总结各地政协开展财政预算协商经验的基础上,结合上海实际,深入研究市政协开展财政预算协商的重点、难点问题,探索和完善市政协开展财政预算协商的工作机制。

  (二)投标办法

  1、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会员及所在单位均可投标;

  2、投标以课题组方式进行,组员不少于3人;

  3、课题组长需具备副高职称或正处级以上职务;

  4、投标者需填写《上海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招标课题申报表》,于2016年6月30日前邮寄或传真至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办公室(或网上提交);

  5、经专家评审确定中标者。

  (三)单项课题经费

  5万元。

  (四)实施节点

  10月中旬进行中期成果评审;12月下旬进行终期评审。

  二、重点资助课题

  申报重点研究课题,经评审未达到重点研究课题要求、但符合资助条件者,酌情列为重点资助课题,经费为1至2万元。重点资助项目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。实施节点同上。

  三、自选资助课题

  会员可自选其他课题申请资助。经评审确认可给予资助的课题,分别给予1至2万元经费。实施节点同上。

  四、联系方式

  联系地址:上海市北京西路860号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办公室

  邮编:200041

  联系电话:23188118    传真:52137308

  电子邮箱:zixunzu@sina.com    联系人:吴金雅

上海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

2016年6月      

附件:上海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2016年度招标课题申报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