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2016年重点研究课题等申报办法
一、重点研究课题
(一)课题名称及要求
一是“充分发挥政协委员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——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发展的动力研究”。要求着眼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,深入研究如何提高政协委员参与履职、参与协商的内在动力,探索和创新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的机制,推进市政协协商民主发展。
二是“积极开展财政预算协商”。要求在总结各地政协开展财政预算协商经验的基础上,结合上海实际,深入研究市政协开展财政预算协商的重点、难点问题,探索和完善市政协开展财政预算协商的工作机制。
(二)投标办法
1、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会员及所在单位均可投标;
2、投标以课题组方式进行,组员不少于3人;
3、课题组长需具备副高职称或正处级以上职务;
4、投标者需填写《上海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招标课题申报表》,于2016年6月30日前邮寄或传真至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办公室(或网上提交);
5、经专家评审确定中标者。
(三)单项课题经费
5万元。
(四)实施节点
10月中旬进行中期成果评审;12月下旬进行终期评审。
二、重点资助课题
申报重点研究课题,经评审未达到重点研究课题要求、但符合资助条件者,酌情列为重点资助课题,经费为1至2万元。重点资助项目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。实施节点同上。
三、自选资助课题
会员可自选其他课题申请资助。经评审确认可给予资助的课题,分别给予1至2万元经费。实施节点同上。
四、联系方式
联系地址:上海市北京西路860号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办公室
邮编:200041
联系电话:23188118 传真:52137308
电子邮箱:zixunzu@sina.com 联系人:吴金雅
上海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
2016年6月